【重磅】我院成为梅江区特定对象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医院
2018-02-06
公 告 经我院与梅江区民政局协定,自2018年1月18日起,凡梅江区户籍符合医疗救助标准的对象在我院就诊(含门诊、住院)即可享受相关救助,具体见... 详情>> |
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提高啦!
2017-02-17 08:00:51
按梅市人社【2017】11号文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提高我市门诊特定病种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现结合文件精神及本院区服务病种,提醒如下: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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