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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物业保洁绿化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作者: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我院将对以下项目进行市场调研,现征集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

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物业保洁绿化服务项目

二、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物业保洁绿化服务项目

(二)项目类型:服务类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四)报名人应对项目清单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三、报名人资格要求(以下材料必须原件加盖公章)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签字、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签字、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资料封面。所含内容依次如下:封面标题《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物业保洁绿化服务项目市场调资料》、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方式

6.项目报价:根据服务内容进行报价,所有相关项目以人民币报价,价格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社保费用、节假日加班费用、服装费、清洁工具及清洁物料、疏通、吸粪、吸淤泥、新区域启用清洁开荒服务、管理费用、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及其他等一切费用;

)资料原件、复印件(A4)必须加盖公章,不可扫描件;根据提供资料顺序制作资料目录装订。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打印查询结果并盖公章)。

)具备实施本项目所须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完善的服务制度和应急保障机制。

(五)具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营业资质。

)报名公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报名。

)在以往招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相关说明

报名单位须对其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作假,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在三年内禁止参与我院的项目竞争。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2024819日起至202482317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扎下村三组109号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新院区)1号楼10楼后勤保障中心办公室。报名材料可邮寄。

(三)报名单位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内、指定的地点送达报名材料,如果相关报名单位因为递交材料的地点发生错误,或已超过报名截止有效期内的,将被视为无效而拒收。

六、联系方式

后勤保障中心何女士,电话:0753-2355629。

 

附件:《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物业保洁绿化服务内容》

 

 

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