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拟采购玻璃钢材质储水罐用作环境应急池,现进行市场调研。
一、项目名称
名 称 | 项目说明 |
环境应急池 | 玻璃钢材质储水罐,单个容积约50m³,底径4m.高度4m,共2个。 配套的水泵、连接水管等。 |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参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供应商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届时请合格厂商携带以下资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参加报名:
(一)资料封面。所含内容如下:厂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产品报价:根据采购内容进行报价,所有相关产品以人民币报价,价格包含产品的生产、包装、运输、装卸、验收、税金等一切费用;
(三)提供产品图册;
(四)详细介绍本公司特点及优势;
(五)供应商提供的证件:
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公司法定代表人对业务员的授权委托书;
3.公司法定代表人、业务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和公司给业务代表缴纳的近期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打印查询结果并盖公章);
所提供资料必须为原件或加盖鲜章复印件(A4),不接收扫描件。
四、相关说明
(一)报名单位须对其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作假,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在三年内禁止参与我院的项目竞争。
(二)报名单位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内、指定的地点送达报名材料,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如果相关报名单位因为递交材料的地点发生错误,或已超过报名截止有效期内的,将被视为无效。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资料寄送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扎下村三组109号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新院区)1号楼10楼后勤保障中心办公室。
报名时间: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接受报名,请按要求提交资料报名。
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0753-2355629。
2025年4月3日
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