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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临床学习室、患者探访区等相关业务区域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作者: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我院规划实施临床学习室、患者探访区等相关业务区域装修改造工程,现就该规划建设工程邀请具有工程设计服务资质单位前来报名。

一、采购项目名称: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临床学习室、患者探访区等相关业务区域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二、设计主要内容:改造室数4个,改造面积合计约294㎡;配置智能交互大屏、互动音响设备、空调机;智能弱电(WIFI)、照明、电源、空调机、改装消防喷淋、吊顶等工程;设置10个病区卡座式的探访区及医护人员餐边柜及配套生活用具等;1号楼M4-9层电梯前室西向阳台加装玻璃窗及配套设施,加装面积约16/*12=192㎡。

三、设计服务合作要求:包括设计方案和效果图;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及其他设计服务。

四、报名人资格及资料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备履行工程设计服务相关资质;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服务报价明细表(设计计费的下浮率或折扣率)

7.营业执照;

8.近三个月内企业业务经营活动证明(企业销售、纳税相关报表、业务发票等证明性资料);

9.过往相关设计案例展示资料;

10.廉洁承诺、工程设计合规性承诺等服务承诺;

1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打印查询结果并盖公章);

以上资料必须为原件或复印件(A4)加盖章,否则视为无效资料。

五、相关说明

1.报名单位须对其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作假,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在三年内禁止参与我院的项目竞争

2.报名单位到现场实地勘察,须规定报名时间截止前,与院方联系人沟通到现场勘察。报名逾期或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的,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时间:2025619日起至2025625

六、报名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扎下村三组109号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1号楼第10层后勤保障中心(可邮寄)。

   联系人:肖生,电话2255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