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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修缮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作者: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为做好我院修缮及后勤保障业务工作,我院计划采购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提供服务,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报名。

一、项目名称: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修缮工程。

二、项目编号:Ty2025-623

三、项目服务主要内容:1)服务合同期限为1年;(2)服务内容包括医院建筑物、构筑物的拆改、翻修和维护,以及应急维修等项目;(3)合同到期后,按实际完工量送财政审核结算。

四、项目采购预算额度:50万元。

五、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且在项目预算额度内。

六、报名人资格及资料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相应工程服务资质;且具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供应商名录资格;

3.企业施工员或维修员应具备建筑业相关资格证书和安全操作资格证明;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结合医院工作实际,服务企业应能满足医院紧急维修和应急修缮需要,能1小时内到达应急现场(或维修人员驻点)。

7.项目主要建材报价:安装铝扣板吊顶、制作不锈钢门窗、修补地板砖、卫生间渗水补漏及点焊作业等工程单价清单人工日价格及其他单价报价。

8.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9.近三个月内企业业务经营活动证明(企业销售或纳税相关报表或业务发票等证明性资料);

10.过往相关服务经历资料;

11.廉洁承诺、施工安全承诺等服务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打印查询结果并盖公章);

以上资料必须为原件或复印件(A4)加盖章,否则视为无效资料。

七、相关说明

1.报名单位须对其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作假,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在三年内禁止参与我院的项目竞争

2.报名逾期或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的,取消报名资格

八、报名时间:2025721日起至2025725

报名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扎下村三组109号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1号楼第10层后勤保障中心(可邮寄)。

联系人:肖生,电话2255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