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电话:18023580922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医院动态>>公示公告

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陪护床采购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作者: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拟采购陪护床一批,现进行市场调研。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说明

名 称

项目说明

陪护床

采购一批陪护床,有头枕、靠背、扶手,折叠为座椅、展开为床。

采购清单详见附件,对附件内的陪护床进行报价。

(二)采购需求:

1.供应商应保证销售货物全新、未使用过,质量和技术规格均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要求;

2.采购品目规格、型号等详见附件,必须相当于或优于附件的需求,供应商根据附件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报名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能按时完成供货任务。

5.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能够提供优质售后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供应商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届时请合格厂商携带以下资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参加报名:

(一)资料封面。所含内容如下:厂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产品报价:根据附件采购清单进行逐项报价,所有相关产品以人民币报价,价格包含产品的生产、包装、运输、装卸、验收、税金等一切费用;

(三)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法人对授权业务员的授权书(原件),附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电话、邮箱);

3.提供公司法人和参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资质证明材料;

4.所提供资料必须为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A4),不接收扫描件。

四、相关说明

(一)报名单位须对其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作假,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在三年内禁止参与我院的项目竞争。

(二)报名单位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内、指定的地点送达报名材料,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如果相关报名单位因为递交材料的地点发生错误,或已超过报名截止有效期内的,将被视为无效。

(三)本项目调研仅是医院有意向计划采购的初始市场调研和询价阶段的资料收集,所有资料均作为医院在实施采购时无偿提供参考之用。本调研结束后,有意向的供应商请继续关注该项目的后续采购事项。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资料寄送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扎下村三组109号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1号楼10楼后勤保障中心办公室。

报名时间: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接受报名,请按要求提交资料报名。

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0753-2355629。

         附件(点击蓝字下载)

 

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