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梅州市精神卫生中心)是一家以精神科、心理科为主,妇产科、内外科等共同发展的市属三级精神专科医院,医院分设院本部和江南综合院区,院本部位于城北镇五里亭扎下村,江南综合院区位于梅江区彬芳大道北。本项目包括院本部和江南综合院区日常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服务和消防设施设备年度检测。
二、项目名称
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25—2026年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年度检测采购项目
三、服务整体要求
(一)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服务时间为1年。
(二)日常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服务和年度检测区域:院本部1-8号楼、特殊病区收治中心、特殊病区办公楼、江南综合院区及其他房屋建筑。
(三)日常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服务项目内容包括:消防供配电设施、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供水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消防专用电话、消防专用电梯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广播系统、防火分隔设施、防火门、防火卷帘、建筑灭火器等。
(四)为切实保障消防监控室的高效运作和消防安全,供应商需安排已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证书监控类兼具维保类的技术人员到消防监控室驻点值班,值班时间根据院方需求调整。
(五)安排固定的熟练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按照“消防系统维保”进行维护保养工作并按时完成检测维修保养;
(六)提供24小时服务的专人电话,紧急情况或有特定需要时应在接到通知后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
(七)在维护保养过程中,若发现系统存在不完善问题或隐患,主动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全力协助整改;
(八)尽快恢复由其他单位或人员造成损坏的消防系统;
(九)遵守医院相关规章制度,按时、按质、按规定的内容对消防系统进行维护保养,并及时提供维护保养记录;
(十)对消防系统的修改,在修改前必须提供修改图,经由甲方确认后,按图施工;
(十一)因特殊原因不能检修的,协商提早或推迟检修时间;
(十二)配合院方检查已完成的相关工作;
(十三)保证消防系统时刻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故障率不能大于2%;
(十四)做好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措施,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十五)协助院方完成消防行政部门的相关检查工作并在迎检期间提供所需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十六)每月必须免费组织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开展一次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操作培训,每年必须免费安排医院职工开展不少于2次消防培训及疏散演练;
(十七)消防设施设备年度检测内容包括:消防供配电设施、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供水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消防专用电话、消防专用电梯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广播系统、防火分隔设施、防火门、防火卷帘、建筑灭火器等;
(十八)维护保养和年度检测过程中出现需购买消防设备和更换零配件的,可由院方自行购买或院方委托供应商代购,代购的消防设备和零配件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公允价格,同时需确保设备通过相关质量认证,具备合格证明,以保证设备质量,更换零配件的维修人员费用包含在内;
(十九)消防设施设备年度检测技术应依据:DBJ-T15-110-2015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范。
四、参加市场调查供应商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符合消防部门制定的从业条件和服务标准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相关医院服务经验的优先,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五)维保人员具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和合格证明;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三个月);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参与市场调查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料
届时请合格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参加报名:
1.公司简介(详细介绍本公司特点及优势)
2.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参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资质证明材料;
4.报价明细表;
5.提供近两年内的主要业绩、用户一览表、同类项目合同、近三个月企业销售及纳税相关报表、发票证明性文件复印件等;
6.符合消防部门制定的从业条件和服务标准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清单,可从应急管理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址:https://shhxf119.gov.cn)查询,即:“消防信息系统”里面具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需提供网页截图,截图需包含查询路径及查询时间,时间需在本项目市场调查期间);
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打印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8.(1)提交质量保证书;
(2)廉洁销售承诺;
(3)应急服务承诺;
(4)售后服务承诺书;
9.其他和本项目相关的资料复印件。
以上资料必须为原件或复印件(A4)加盖鲜章,内容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无效资料。
六、相关说明
报名单位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作假,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在三年内禁止参与我院的项目竞争。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4月1 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梅江区城北镇扎下村109号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新院区1号楼10楼后勤保障中心。
3、报名单位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内、指定的地点送报名材料,书面材料加盖鲜章,如果相关报名单位因递交材料的地点发生错误,或已超过报名截止时间,将被视为无效而拒收。
4、有关此次公告之事宜,联系人:后勤保障中心李生,电话:0753-2255916。
附件: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各栋楼建筑面积(点击蓝字下载)
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5年3月24日